客户义务和客户权利声明书
客户权利声明书
(由法院行政委员会采用)
1、在任何时候, 您有权要求您的律师和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其他律师和人员给予您 礼貌待遇和周全的考虑。
2、您有权得到一个根据行业最高标准能够称职并勤勉为您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如果您不满意律师对您事务的处理,您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与律师的客户关系。(对于某些法律事务, 终止与律师的客户关系应该得到法庭许可并且律师有权向您追索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3、您有权获得律师独立的专业判断以及没有利益冲突的完全忠诚。
4、您有权获得合理的收费并要求您的律师事先向您解释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账单的催缴频率。您有权每隔一段合理的时间要求您的律师提供书面的账单名细。您可以拒绝签订您不满意的费用协议。有任何费用争议,您有权提交仲裁解决。在发生费用争议或者在您的要求下,您的律师应该向您提供相关的仲裁信息。
5、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疑虑,您有权获得及时的答复。对于您的电话,您有权获得及时的回复。
6、您有权获知您的法律事务的处理情况并要求并得到文件的复印件。您有权获得充分的信息以积极参与您事务的进程。
7、您的合法目标应当受到律师的尊重,包括是否和解案子(某些法律事务的和解需要法庭的许可)。
8、您对于您和律师之间的协议有隐私权。 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程度上保留您的秘密。
9、您有权要求您的律师按照职业道德法令的要求行事。
10、律师不得基于种族、信仰、肤色、年龄、宗教、性别、性向、民族或者残疾拒绝代理您的法律事务。
客户义务声明书
(由法院行政委员会采用)
相互信任、礼貌以及尊重是律师与客户关系的标志。在这个关系中,客户期望依赖律师的专业技术, 教育, 精准的判断, 保护, 辩护和代理。这些期待需要客户完成下述义务才能够实现:
1、客户应当给予律师及律师的员工礼貌及理解。
2、客户与律师的关系必须完全的坦诚。律师应当获知所处理事务的全部事实和情况,即使客户认为这些事实对自己不利或者没有帮助。
3、按照法律,客户必须按约定执行费用协议。
4、所有按照费用协议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当及时的予以支付。
5、客户在完成费用协议下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终止律师客户关系。在一些情况下,终止关系需要得到法庭的批准。
6、尽管客户有权期待自己的信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得到及时的回复,但是客户应当理解其他客户有同等的权利分配律师的时间和关注。
7、客户应当与律师保持联系,及时通知律师关于电话或住址的变更,并及时对律师的提出的信息和合作要求予以回复。
8、客户应当清楚律师只需要尊重客户的合法目标,律师不得宣扬或者提出不专业的,违法的或者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议。
9、如果律师之前的专业义务导致律师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适当提供法律代理,律师也许不能够接受您的案件。
10、如果律师认为您的案件没有法律理由,或者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无法与您达成适当的工作关系,律师没有义务接受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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